UDC 614.718 Z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s for odor pollutants 1993-08-06发布 1994-01-15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4554-93 恶奥污染物排放标准 代替GBJ4—731) Emission standards for odor poilutants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恶臭污染物对大气的污染,保护和改普环境,制定 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 织排放源的广界浓度限值。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设计、峻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引用标准 GB3095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14675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6 空气质量 三甲胺的測定气相色谱法 GB/T 14677 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谐法 GB/T146783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醛、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93 空气质量多 氨的测定次氟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14680空气质量 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分光光度法 3名词术语 3.1恶臭污染物odorpollutants 指一切刺激噢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3.2奥气浓度odor concentration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空气进行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3.3无组织排放源 指没有排气简或排气簡高度低于15m的排放源。 4 技术内容 4.1标准分级 本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分三级。 注: 1) 本标准代替 GBJ 473 中硫化氢、二硫化碳指标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07-19批准 1994-01-15实施 1 GB14554—93 4.1.1 排入 GB 3095 中一类区的执行一级标准,类区中不得建新的排污单位。 4.1.2排入GB3095中二类区的执行二级标准。 4.1.3排入GB3095中三类区的执行三级标准。 4.2标准值 4.2.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限值,见表1。 1994年6月1日起立项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执行二级三级标准中相应的 标准值。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级 三级 序号 控制项目 单位 一级 新扩改建 现有 新扩改难 现有 .1 氨 mg/m 1.0 1.5 2.0 4.0 5. 0 2 三甲胺 mg/m 0.05 0.08 0.15 0. 45 0. 80 3 硫化氢 mg/m3 0.03 0.06 0.10 0.32 0.60 4 甲硫醇 mg/ma 0.004 0.007 0.010 0.020 0.035 甲硫醚 mg/m3 0.03 0. 07 0.15 0.55 5 1. 10 二甲二硫 mg/m* 0'0 0. 06 6 0.13 0.42 0.71. 二硫化碳 mg/m 7 2. 0 5. 0 8.0 10 8 苯乙烯 mg/m 3. 0 .5. 0 7. 0 14 19 9 奥气浓度 无量纲 10 20 60 70 4. 2. 2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2。 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气简高度,m 排放量,kg/h 15 0. 33 SAG 20 0.58 25 0. 90 30 1. 3 35 1.8 硫化氢 1 40 2. 3 60 5. 2 80 9. 3 100 14 120 21 15 0. 04 20 0. 08 2 甲硫醇 25 0.12 30 0.17 2 GB14554-93 续表 2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气简筒高度,m 排放量,kg/h 35 0.24 2 甲硫醇 40 0.31 .60 0. 69 15 0.33 20 0.58 25 0.90 甲硫髋 30 1. 3 35 1.8 40 2. 3 60 5. 2 15 0. 43 20 0. 77 25 1. 2 二甲二硫髋 30 1.7 35 2. 4 40 3.1 60 7.0 15 1.5 20° 2.7 25 4.2 30 6.1 35 8.3 二硫化碳 5 40 11 60 24 80 . 43 .100 68 120 26 15 4.9 20 8.7 25 14 氨 30 20 35 27 40 35 60 75 GB1455493 续表 2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气简高度,m 排放量,kg/h .15 0. 54 20 0. 97 25 1.5 30 2. 2 35 7 三甲胺 40 3.9" 60 8.7 80 15 100 24 120 35 15 6. 5 20 12 25 18 8 苯乙烯 30 26 35 35 40 46 60 104 排气简高度,m 标准值(无量纲) 15 2 000 25 6 000 奥气浓度 35 15000 40 20 000 50 40 000 ≥60 60 000 5 标准的实施 5.1排污单位排放(包括泄漏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在排污单位边界上规定监测点(无其他干 扰因素)的一次最大监测值(包括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5. 2 排污单位经烟、气排气简(高度在 15 m 以上)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 或等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5.3排污单位经排水排出并散发的恶臭污染物和臭气浓度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6 监测 6.1有组织排放源监测 6.1.1排气简的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5m。 6. 1. 2凡在表 2 所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简,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排气简的高度。表 2 中所列的 排气简高度系指从地面(零地面)起至排气口的垂直高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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