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99
CCS A 20
3304
浙江省嘉兴市 地方标准
DB 3304/T 027—2024
代替 DB 3304/T 027-2018
机关事务管理 会务服务规范
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 offices affairs -Specification for
conference services
2024 - 03 - 15发布 2024 - 04 - 15实施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304/T 027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 3304/T 027 -2018《机关事务管理 会务服务规范》。与 DB 3304/T 027 -2018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 1章,2018版的第1章);
b)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 GB 14934 ” (见2018版的第2章);
c) 在“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会务服务管理”(见 2018版的3.4);
d) 删除了基本原则(见 2018版的第4章);
e) 更改了 “服务基础” 的名称, 并将 2018版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 (见第4章,2018版的第5章、
第6章);
f) 更改了“服务提供 ”(见第5章,2018版的第7章);
g) 更改了“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见第 6章,2018版的第8章);
h) 更改了“附录 C 会前准备工作检查表”(见附录 C,2018版的附录 C);
i) 更改了“附录 D 会场布置相关要求 ”(见附录 D,2018版的附录 D);
j) 更改了“附录 G设备调试 ”(见附录 G,2018版的附录 G);
k) 更改了“附录 H茶具准备、续茶规范”(见附录 H,2018版的附录 H);
l) 更改了“附录 I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见附录 I,2018版的附录 I);
m) 更改了“附录 J会务用品管理规范要求”(见附录 J,2018版的附录 J)。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俊、沈贞娅、沈东辉、卢梦霞、潘俊。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 DB 3304/T 043 —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 3304/T 0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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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 会务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会务服务的服务基础、服务提供、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会务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 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0647.9 社区服务指南 第9部分:物业服务
GB/T 30520 会议分类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供应方 supplier
提供会务服务的组织。
3.2
需求方 demander
要求会务服务的组织。
3.3
会务服务 conference service
对会议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维护,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和秩序的活动。
4 服务基础
基础设施管理 4.1
4.1.1 供应方应对会议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维护。
4.1.2 供应方应对会务服务所用硬件资源的保管、 使用、 维护等管理内容形成文件, 实行制度化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4.2
4.2.1 选聘
供应方应根据岗位需要配置人员,在选聘时宜考虑下述事项:
n) 保密要求;
o) 受教育程度;
p) 实际工作经验、技能;
DB 3304/T 027 —2024
2 q) 身高、形象、年龄、身体健康状态;
r) 沟通表达、应变能力;
s) 其他行为素质等。
4.2.2 培训
4.2.2.1 培训内容
供应方应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 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组织的服务理念、组织文化;
b) 会务服务和会务管理的理论知识;
c) 保密制度;
d) 会务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仪态,会务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仪态要求见附录 A;
e) 会务服务人员操作技能;
f) 会务服务人员心理素质;
g) 应对常见会务突发事件;
h) 其他相关内容等。
4.2.2.2 培训方式
应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利用组织制定的服务手册,聘请教师授课;
b) 聘请专业培训机构;
c) 组织内部指导;
d) 定期进行演练、考试等。
制度建设 4.3
4.3.1 岗位职责
供应方应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文件,纳入供应方质量管理体系中。
4.3.2 工作规程
供应方应制定会务服务工作规程。 制定工作规程时,宜考虑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a) 识别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
b) 确定可用的软硬件资源;
c) 确立可量化的服务项目;
d) 确定会务服务人员需要具备的能力;
e) 确立会务服务人员行为、仪表、仪态规范等。
5 服务提供
需求确认 5.1
5.1.1 供应方应建立科学高效的会务服务受理方式,并保证受理过程的流畅快捷。
5.1.2 供应方与需求方应保持高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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